IMF工作人员会监督建议的实施情况,直到成员国的未偿贷款额度下降至规划后监测门槛之下。此后的监测工作则通常限于对央行的年度外部审计结果开展审查。
灵活信用额度(FCL) 和短期流动性额度(SLL)安排具有严格的资格标准,二者无需开展全面的保障安排评估,而只需对央行最近的外部审计开展审查。
对于现有安排的扩大,或是先前评估后18个月之内的后续安排,不需要开展保障安排评估。对于过去拥有良好表现并在之前4年内完成过评估的央行,也不需要进行此类评估。
如果IMF贷款是作为对政府的直接预算支持而提供的,那么央行和政府必须就它们在向IMF还本付息中的各自作用和义务达成协议。当成员国要求使用特殊贷款限额时,需要对该国的国库部门进行财政保障安排审查;预计至少有25%的IMF资金会被用于政府的直接预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