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联合国大会的一国一票制,IMF的投票权和决策过程反映了其成员国的相对经济地位。IMF努力确保其治理结构与世界经济的变化保持一致,包括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在当前全球经济中发挥的更大作用。
理事会是IMF的最高决策机构。它由每个成员国的一名理事和一名副理事组成。理事由成员国任命,通常是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
尽管理事会将其大部分权力授予IMF执董会,但它保留了以下权力:批准增加份额、分配或取消特别提款权(SDR)、接受新成员国、强制取缔成员国资格,以及修订《基金组织协定和《附则》。
理事会选举执行董事。它也对《基金组织协定》的释义做出最终裁决。除非《基金组织协定》另有规定,否则理事会的决策由亲自到场或以电子方式投票的多数票做出。
IMF和世界银行集团理事会通常每年10月进行一次会晤,讨论两机构的各自工作。按照惯例,IMF-世界银行年会连续两年在华盛顿特区举行,第三年在另一成员国举行。
两个部长级委员会向理事会提供建议,分别是 国际货币和金融委员会(IMFC)和 发展委员会。
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由来自理事会的25名成员组成。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每年会晤两次,分别在 IMF-世界银行春季会议和年会期间举行。会议讨论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的管理问题,《基金组织协定》的修订建议,或各国共同关注的、影响全球经济的其他问题。在每次会议结束时,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会发布一份总结,为IMF的工作提供指引。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进行正式投票。
发展委员会就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问题向IMF和世界银行理事会提供建议。该委员会有25名成员,多为财政部长或发展部长,其为各方就关键的发展问题提供了一个讨论平台。
IMF执董会由25名成员组成,负责开展IMF的日常工作。从工作人员对成员国经济的年度审查到全球经济政策问题,执董会的讨论涉及IMF工作的方方面面。 执董会通常基于共识进行决策,但有时也会进行正式投票。每个成员国的投票权等于其基本票(在所有成员国之间平均分配)加上其基于份额的投票权,所以成员国的份额决定了其投票权的大小。在大多数正式会议之后,执董会发布一份“总结”文件,说明其观点。执董会还可以召开非正式会议,对复杂的政策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IMF总裁既是IMF执董会的主席,也负责领导IMF工作人员的工作。IMF总裁由执董会任命,任期五年,可连任。在总裁遴选过程中,IMF理事和执行董事可以提名来自任何IMF成员国的个人。尽管执董会可以通过多数票方式选出总裁,但近年来一直是按协商一致的原则任命总裁的。一名第一副总裁和三名副总裁协助总裁开展工作。
IMF治理结构必须跟上快速变化的世界经济步伐,以确保其可以继续成为有效代表所有190个成员国的机构。
为确保实现这一目标,IMF理事会第14次份额总检查纳入了2016年生效的意义深远的改革,包括:
空前地扩大了份额规模,并调整了份额比重。IMF的份额比先前于2008年设定的水平翻了一番,发展中国家的份额和投票权比重得到了重大调整。
保护最贫困成员国的投票权。这些保护适用于满足以下要求的国家:有资格获得IMF向低收入国家提供的减贫与增长信托,并且其人均收入低于国际开发协会的门槛。
一个新的、更具代表性的执董会。《基金组织协定》修正案规定,设立一个全部成员由选举产生的执董会,这有助于提高执董会的代表性。
2020年,理事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在不增加份额的情况下完成第15次总检查,并要求在2023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第16次总检查。作为第16次总检查的一部分,执董会将重新评估份额的充足性和IMF的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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