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Notes

贷款

基金组织的贷款旨在帮助成员国解决国际收支问题、稳定 其经济及恢复可持续经济增长。这一危机化解职责处于 基金组织贷款的核心。同时,最近的全球金融危机突出表 明,需要建立有效的全球金融安全网,帮助各国应对不利 冲击。因此,近期贷款改革增添了新的危机防范工具,对 基金组织传统的危机化解职责起到补充。与开发银行不 同,基金组织不为特定的项目提供融资。

总的来说,基金组织有两类贷款,一是按非优惠利率提供 的资金,二是以优惠条件(低息或无息)向最贫穷的国家 提供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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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优惠融资活动

2015 财年,执董会批准了基金组织非优惠融资 工具下的九项安排,共计800 亿特别提款权(不 剔除取消的安排,按2015 年4 月30 日特别提 款权/ 美元汇率0.71103 折算,为1120 亿美元) (见表2.1)。灵活信贷额度(FCL)以及预 防性和流动性额度(PLL)下的六项预防性安 排占这些贷款承诺的84% 以上,其中包括对墨 西哥的贷款限额为470 亿特别提款权(670 亿 美元)的FCL。批准的对墨西哥和波兰的两项 FCL 安排以及对摩洛哥的PLL 安排是之前到期 安排的后续安排。剩下的三项预防性安排是对 洪都拉斯、肯尼亚和塞尔维亚共和国的备用安 排,共计14 亿特别提款权(19 亿美元),在 规划批准时被当局视为预防性的安排。此外, 执董会在中期贷款(EFF)下批准了对乌克兰 的延期安排,特别贷款限额为123.48 亿特别提 款权(175 亿美元),以支持当局的调整规划。

截至2015 年4 月底,普通资金账户融资安排 下的拨付(称为“购买”)总额达到120 亿 特别提款权(169 亿美元),其中乌克兰的购 买金额为65 亿特别提款权(92 亿美元),占 54%。本财年的偿还(称为“回购”)总额为 380 亿特别提款权(534 亿美元),其中爱尔 兰和葡萄牙在这一期间的提前回购额为208 亿 特别提款权(290 亿美元)。大规模的回购以 及规划未按计划进展造成的购买停滞使得2015 财年普通资金账户信贷存量从812 亿特别提款 权(1142 亿美元)降至552 亿特别提款权(780 亿美元)。表2.1 详细列出了本年批准的安排, 图2.1 显示了过去十年批准的安排。表2.2 和2.3 列出了基金组织融资工具和贷款的一般信息。 图2.2提供了过去十年的非优惠融资余额信息。

Figure 2.1 Figure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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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融资活动

2015 财年,基金组织通过减贫与增长信托(PRGT) 支持的规划向低收入发展中成员国承诺贷款共计18 亿特别提款权。截至2015 年4 月底,向58 个成员国 提供的优惠贷款余额共计63 亿美元。表2.4 提供了 基金组织优惠融资机制下的新安排和增扩安排的详细 信息,表2.5 列出了基金组织向受埃博拉疫情影响的 国家提供的支持。图2.3 列出了过去十年的优惠贷款 余额。

Figure 2.3

基金组织新设立了控灾和减灾信托(CCRT),是从 灾难后减债(PCDR)信托转化而成的,基金组织通 过CCRT 向符合条件国家提供用于债务减免的赠款。 CCRT 于2015 年2 月设立,扩大了基金组织向低收 入成员国提供特别援助的条件,将可能迅速跨境传播 的公共卫生灾难包括进来。CCRT 向面临重大自然灾 害的国家提供特别支持,这些灾害包括可能扩散到其 他国家的威胁生命、传播迅速的流行病,也包括其他 类型的灾难(如大范围的地震)。截至2015 年4 月底, 基金组织通过该信托向受埃博拉疫情冲击最严重的三 个国家提供了债务减免赠款(几内亚,2142 万特别 提款权;利比里亚,2584 万特别提款权;塞拉利昂, 2074 亿特别提款权)。

截至2015 年4 月底,除了通过CCRT 提供援助外, 基金组织还向符合条件国家提供了总额为52 亿特别 提款权的债务减免。这包括,在重债穷国倡议(HIPC) 下向36 个国家提供了26 亿特别提款权的援助,在 多边减债倡议(MDRI)下向30 个国家提供了23 亿特别提款权的债务减免,向利比里亚提供了“超 HIPC”债务减免,在PCDR 信托下向海地提供了债 务减免。在加强的HIPC 倡议下达到完成点的国家, 以及人均收入低于380 美元且在2004 年底有未偿基 金组织债务的国家,还接受了MDRI 下的债务减免。 阿富汗、科摩罗、海地和多哥与基金组织之间没有符 合MDRI 资格的债务,乍得、科特迪瓦和几内亚在 完成点日期前完全偿还了符合MDRI 资格的债务。 因此,这些国家没有从基金组织获得MDRI下的债 务减免。

专栏 2.3 支持突尼斯的复苏

在突尼斯2011 年1 月爆发革命以及经济增长出现一段时期 的急剧下滑之后,该国的经济开始了温和复苏,尽管仍然处 于艰难的政治转型和不确定的国际经济环境中。 在迈向新选举的政治转型期间,该国在所需改革方面取得了 进展,以实现短期宏观经济稳定,并解决普遍的社会和经济 不平等与脆弱的银行部门等各项挑战。政治转型的成功结束 以及在议会中获广泛支持的转型后政府的建立为进一步推进 所需改革来解决这些挑战提供了机会。政府规划的关键要素 如下:

利用适当的财政、货币和汇率政策来建立财政和外部缓冲

解决银行部门的关键脆弱性,并通过税收和投资体制改革来 改善投资环境,以此来支持经济增长

加强社会安全网来保护脆弱群体。

当局还减少了累退的能源补贴,为增加社会和投资支出创造 空间。这包括增加向脆弱家庭的社会转移以及采用保护更贫 困家庭的社会电力税。

为支持该改革议程,执董会于2013 年6 月批准了一项为期 24 个月、总额约为17.5 亿美元的备用安排(SBA)。2014 年12 月,执董会结束了对备用安排的第五次审查,拨款总 额达到11.5 亿美元。2015 年5 月,执董会批准将备用安排 延长7 个月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组织支持突尼斯的方式还包括:为税收政策和收入管理 提供技术援助,改善公共财政管理,加强央行的监督能力和 抵押品框架,以及改善货币统计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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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

更灵活的公共债务限额

2013 年3 月,执董会开始讨论“债务限额政策”改革, 即在基金组织组织支持的规划中对公共外债运用贷款 条件的政策。讨论所处的背景是,低收入国家寻求通 过提高公共投资水平促进经济增长,特别是着眼于消 除庞大的基础设施缺口,而它们既面对各种融资机会, 也受到传统优惠融资供给的限制。

2009 年基金组织债务条件改革是适应这种新现实迈出 的第一步。但2009 年改革经历表明,需要实施更根本 的改革,使各国能够更灵活地为生产性投资融资,同 时控制中期债务可持续性风险。

2014 年12 月,执董会批准了新的基金组织支持规划 中的公共债务限额政策。在新闻发布稿中,执董会同意, 新债务限额政策应在2015 年6 月底生效。

执董会讨论的文件寻求解决执董们和其他利益相关方 强调的若干问题,包括:(1)确保按照待遇一致原则, 在运用这项政策时对所有成员国一视同仁;(2)确保 债务限额的覆盖范围是统一而全面的,涵盖优惠和非 优惠借款;(3)确保债权人有动力按优惠条件提供融 资,借款人也有动力寻求这种融资。

执董会欢迎有机会重新讨论基金组织支持规划中的债 务条件问题。他们强调,政策的改革应在保持债务可 持续性与满足投资和增长的借款要求之间取得平衡。 他们同意,债务限额的覆盖范围应是统一和全面的, 涵盖优惠债务和非优惠债务,并支持债务条件应涵盖 所有公共债务的原则。他们还同意,应当保证债权人 有动力按优惠条件提供融资,借款人也有动力寻求这 种融资。

执董们同意,当成员国面临显著的债务脆弱性时,就 有必要在基金组织支持的规划中采用债务条件,而且, 债务可持续性分析应继续在识别债务脆弱性时发挥关 键作用。执董们强调,指导新债务限额政策的基本原 则应以透明和公平的方式加以运用,债务条件所采用 的具体形式应反映一国的具体情况和规划目标。

专栏2.4 对低收入国家实行零利率政策

2014 年12 月,执董会批准将基金组织优惠贷款特殊免息 政策第三次延长,延至2016 年底。

2009 年,执董会最初批准对符合减贫与增长信托(PRGT) 的成员国的所有未偿优惠贷款提供临时利息减免,所有减 贫与增长信托贷款免息至2011 年12 月。随后执董会批准 了三次特殊免息时限的延长,先是到2012 年12 月底,再 到2014 年底,最近一次是到2016 年底。

减贫与增长信托含三项贷款工具:提供灵活中期支持的中 期信贷,解决短期和预防需求的备用信贷,以及提供紧急 支持的快速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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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工具

政策支持工具(PSI)为那些不想或不需要利用基 金组织资金援助的低收入国家提供一种灵活的工 具,使它们能够在无借款安排情况下获得基金组 织 的建议和支持。这种非金融性工具是对基金组 织减贫与增长信托(PRGT)下的贷款工具的有 益补充。政策支持工具有助于各国设计有效的经 济规划,就成员国的政策实力向捐助方、债权人 和普通大众发出明确的信息。

2014 年7 月,执董会批准了对坦桑尼亚的新的三年期 政策支持工具。基金组织之前结束了对坦桑尼亚在一 项备用信贷安排和过去一项政策支持工具下的经济表 现的最终检查,另外还在4 月完成了与坦桑尼亚的第 四条磋商。向坦桑尼亚提供的政策支持工具旨在支持 当局的中期目标,包括保持经济稳定、维护债务可持 续性以及促进更加公平的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

截至2015 年4 月,执董会批准了对以下七个国家的 17 项政策支持工具:佛得角、莫桑比克、尼日利亚、 卢旺达、塞内加尔、坦桑尼亚和乌干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