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是我们时代的重大生存挑战。这一挑战跨越所有地区,对低收入国家的影响尤为严重。
如果不采取缓解措施,全球气温预计到本世纪末将上升到比前工业化时期高4℃的水平——冰盖坍塌,低洼岛屿国家被淹没,极端的天气事件和失控的气候变暖,这些风险不断增加且不可逆转。
气候变暖还可能意味着,很多物种绝迹的风险增加,疾病传播,食品保障受到削弱,可再利用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减少。
好消息是,这一紧迫的威胁激发了前所未有的多边响应。针对2015年巴黎协定,共有190个缔约方提交了气候战略,其中几乎所有战略都包括某种形式的缓解气候变化的承诺。现在是现实地思考如何履行这些承诺的时候了。
需要有效的碳定价
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碳定价(对化石燃料的碳含量或其排放收费)是缓解气候变化的最有效工具。它全面鼓励减少能源用量,使用更清洁的燃料,以及调动私人融资。它还能提供亟需的收入。这些收入应当用于重新调整公共财政,以支持可持续、具有包容性的经济增长。如何最有效地实现这一目标,具体做法因不同国家而异。在一些国家,这意味着人力和基础设施投资,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其他国家,这可能意味着降低损害工作积极性和经济增长的税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份新报告探讨了可以如何利用碳价履行巴黎协定二氧化碳减排承诺。承诺以及履行承诺所需的碳价因不同国家而异。该报告分析了每吨碳价35美元和70美元对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显著低于每吨35美元的碳价将足以使二十国集团国家(它们合起来占全球排放量的五分之四)履行承诺,这对于中国和印度等主要二十国集团成员国,也是如此。
每吨碳价35美元虽然大约使煤价翻番,但仅使道路燃料零售价格增加约5%至7%。但对于一些承诺目标更高的国家,甚至每吨70美元的价格也达不到所需水平。
然而,目前的承诺即使得到充分履行,也只会将预计的变暖控制到3oC (这仍然相当可怕),而不是巴黎协定1.5-2 oC的目标。2oC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减少排放约三分之一,全球碳价每吨约70美元。
碳定价的第一步是,在区域、国家和地方层面实施了五十多个碳税和排放交易系统。然而,鉴于全球平均碳价仅为每吨2美元,未来的工作显然很艰巨。
同样显而易见的是,碳定价在政治上可能非常困难。各种事件让我们想起这一点。因此,全面管理这一过程至关重要。这通常涉及分阶段逐步实施碳定价,以及对相关收入的使用情况进行明确说明。收入的使用必须在分配、效率和政治考量之间取得平衡。
但即使在这些理想的条件下,我们也可能需要其他工具来加强碳定价,甚至替代碳定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报告使用一个手段来量化缓解气候变化的各种替代工具在排放、财政和经济方面产生的影响,以此说明135个国家面对的权衡取舍关系。一种有希望的方法是避免在政治上实施困难的提高燃料价格,而是以对收入影响中性的税收补贴计划来补充碳定价,进一步鼓励以更清洁的方式发电,转向使用更清洁的车辆,以及提高能源效率。
在国际层面,可以通过强化巴黎进程,在排放大国之间建立自愿的碳价下限安排,来推进这项工作。最低碳价将保证参与国在缓解气候变化方面付出最低限度的努力,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丧失竞争力。发达国家可以采用更高的最低价格要求,从而承担更大的缓解气候变化责任。另外,可以灵活地设计这一制度,以考虑到各国国情和政策。
改革能源补贴
另一个关键点是,化石燃料能源使用造成的损害不仅限于气候变化。其使用还导致当地空气污染造成的死亡,以及道路拥堵和事故。鉴于所有这些原因,许多国家目前的能源价格都有问题,甚至在不考虑气候方面担忧的情况下。根据一份新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文章 的估计,能源供给定价过低和环境成本所隐含的化石燃料能源全球补贴在2017年达到惊人的5.2万亿美元,占世界GDP的6.5%,相比我们 早先的估计 基本没有变化。价格改革的许多益处都体现在当地,因此,各国在改善本国境况的同时,能够帮助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这里的一个关键结论是,团结起来符合自身利益。
致力于解决气候问题的几乎所有各方都原则上接受了碳和能源价格改革的想法。各国财政部认识到了其责任,它们需要有效寻求机会来提供强有力的激励,注意政治和分配方面的限制,并为此创建和制定工具。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我们仍然乐观地认为,良好做法将继续形成并蓬勃发展,并对其他方面产生催化作用。将全球变暖控制在可控水平的窗口期正在迅速闭合,因此,这项工作迫在眉睫。每个人、每个组织和每个国家都需要采取行动。每个人都可以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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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蒂娜 • 拉加德 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总裁。在第一个五年任期结束后,她于2016年7月再次当选基金组织总裁,开始其第二任期。她是法国人,2007年6月至2011年7月任法国财政部长,在此之前她还担任了两年的法国外贸部部长。
作为一名反托拉斯法和劳工法的律师,拉加德女士有着丰富的职业生涯,名声斐然。她曾是贝克和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1999 年 10 月,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推选她担任事务所的主席。在 2005 年 6 月被任命担任她的第一个法国部长职务之前,她一直担任该事务所的最高职务。拉加德女士拥有法国艾克斯政治学院和巴黎第十大学法学院的学位。在 1981 年加入贝克和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之前,她也曾执教于巴黎第十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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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托尔 • 加斯帕尔 ,葡萄牙人,现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财政事务部主任。在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前,他曾在葡萄牙中央银行担任多个高级政策职务,包括最近担任的特别顾问。2011年至2013年,他任葡萄牙财政部长;2007年至2010年,任欧洲联盟委员会欧洲政策顾问局负责人;1998年至2004年,任欧洲中央银行研究总干事。Gaspar先生拥有里斯本新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并在该大学做博士后。他曾就读于葡萄牙天主教大学。